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班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为更好维护美术楼环境,给广大师生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特制订班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如下: 第一条 门窗清洁,无浮土、无污迹、无杂物;门、锁、把手、玻璃无损坏;窗帘收放美观、整齐、一致。(10分) 第二条 墙壁干净无污染,墙面无脚印、颜料等污渍。 第三条 教室内作品、作业张贴在学院指定位置且只用纸胶带粘贴。(10分) 第四条 班级地面干净,无垃圾、无积水、无颜料等污渍。(10分) 第五条 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配套,有过道供师生通行;桌内外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痕。(10分) 第六条 黑板、黑板槽清洁,无粉笔末;讲台、讲桌摆放在指定位置、打扫整洁。(10分) 第七条 卫生工具摆放在教室后门对面的角落,整齐有序,垃圾入篓。(10分) 第八条 人离电断,合理利用资源。(10分) 第九条 画板、画架及相关物品摆放合理、美观。(10分) 第十条 班级公共责任区维护措施得当、有效。(10分) 注:本标准满分为100分,为评选“舒雅教室”及班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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