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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2019-2020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来源: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06   点击次数: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2016]8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结合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际,制定学院2019-2020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第一章 学院资助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顾问,学院学工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资助专干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各班资助委员(由生活委员兼任),全面负责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级资助工作。

二、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组织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班长、团支书、资助委员、民主推选代表(班级人数20%)。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小组成员申请认定的,不能加入认定小组,班长、团支书、资助委员空缺名额由民主推选代表补足。

第二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入库

一、认定依据

各班认定小组负责认定,认定标准参照《湖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第三章的相关条款。

二、认定条件的补充规定

1、申请入库学生必须交清本年度学杂费,否则不予认定,有特殊情况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2、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是否拥有电脑不作为认定依据。

3、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是认定的主要依据,同时申请入库学生在校表现是重要的补充依据,包括道德修养、学习成绩、参加公益活动、为班级系部发展作出的贡献等。对在校表现极差的学生,认定小组有权不予认定。

三、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1、20196月辅导员下发《湖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送)。

2、20197月、8月学生填写调查表并到家乡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印有清晰“民政”两字的公章(当地民政办事机构没有“民政”印章的,必须由该机构出具具有办理民政事务资质的说明)。

3、新生入校未填写好调查表并盖章的,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好。

4、开学两周后,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回收调查表,并组织学生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各年级辅导员根据本年级各班的实际情况,将进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名额分配至各班。

6、20199月上旬,各班根据学生提交的调查表和申请表,依照评定标准,认真评议,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现评议表》,确定家庭贫困程度,形成排序,会同评议表交与辅导员。

7、20199月下旬,学院资助专干负责汇总各年级初步评议结果,并报与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再次评议,之后将学院评议结果上报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8、20199,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后,在全校、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开始建库管理。

举报电话:1869269885715869952951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9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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