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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10名(男辅导员5名,女辅导员5名)。为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为人诚信,作风严谨;诚实友善、乐于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社团负责人及以上),并获一次以上校级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舜德学子),具有较好的教师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的学习辅导工作。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5.协助和参与招生工作。 6.完成学生工作处、团委和所在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详细工作职责,见《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三、岗位要求 1.首聘期限为3年。 2.首聘期间不得转至其他岗位,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或参与学生公寓值班。 四、岗位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聘期内享受校内同职级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简历等材料发至www248@163.com或报送至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303办公室。请在邮件主题处或信封上标明“××学院××专业2015届毕业生×××应聘学生辅导员”。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31日。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及获奖等相关情况由所在学院负责初审。人事处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请在参加考试考核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4.考试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考试通知。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特长展示)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5.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杨老师 蒋老师 0746-6381163 附表: 1.《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2.《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汇总表》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28日